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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几年的时候我爸妈买了一套房子因为那时候过户挺贵一直没过户还是用着原来卖房子给我那人的名字,09年时我父亲车祸身亡了。我奶奶过了几年把房产证名字改了她自己的名字,我该怎么办?那房子是我父母辛苦买来的被我奶奶给霸占了。九几年的时候我爸妈买了一套房子因为那时候过户挺贵一直没过户我奶奶过了几年把房产证名字改了她自己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4-12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 1、婚前加名字的情况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如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则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在领证之前赠予的话不划算,如果你俩将来掰了,因为是基于婚姻关系成立的赠予你是可以要求撤销。
    2、婚后加名字的情况
    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在领证之后赠予,税金就省不少。这时的赠予如果不约定份额,则认为是共同共有。假若以后不幸离婚,你可以主张分得应有份额。
  • 购房不过户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1)房屋遭恶意出售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动中,房屋价格上涨较快,房屋所有权人感觉自己以前卖亏了,往往利用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然后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
    (2)房屋遇法院查封在二手房买卖中,有 房屋所有人因为有其他债务纠纷担心房屋被国家机关查封而急于将名下房屋转让的情形。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
    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处分权房屋买卖实际操作中,房屋所有权人基于节约时间成本和便于交易的考虑,往往会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包括房屋的处分权。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房屋的处分权而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事后也未取得权利人追认或者获得房屋的处分权,买受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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