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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十年前,我同单位一对夫妻同事退休后要回老家定居,将他的住房卖给了我,我们之间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并有同单位几位同事一起作为见证人共同签字,他将房屋的所有资料(包括房产证,原始购房发票)一起移交给了我。当时没有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想重新办理房产过户,请问:1.是否一定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才能办理?2.因为对方年龄较大,身体不是很好,又远在外省,到场困难怎么办?他能出具委托文件委托他人代办吗?3.应该如何操作?谢谢!现在想重新办理房产过户,是否一定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才能办理?他能出具委托文件委托他人代办吗?

房产纠纷 2019-03-03 1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的如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以二手房为例,以下是买卖二手房的过户流程:
    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时,会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然后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2、立契过户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注意地是,这里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那样就可换取新证啦。
  • 怎么办理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即将房屋产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房产过户包括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1、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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