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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由于调漆室里有很多油漆化学品,地面很滑,我摔倒在地,导致拇指和手挫伤,没有骨头。现在骨头有点痛。我在医院住院一周,我的手缝了5针。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试用合同已经过期很长时间了。公司还没有正式为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违法,此外,公司未向工作中接触的有害物品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我的手受伤。这家公司违法吗?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劳动纠纷 2022-06-09 2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那所有赔偿项目都是公司承担。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公司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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