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第一条?财产?

男女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财产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

第二条?费用???

一、男女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的除外。???

二、男女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

第三条?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男或女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男女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男女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

第四条?继承及受益???

一、男女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男女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男或女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

?

第五条?行为

一、男女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二、男女双方尽量维持婚姻持久,如实在无法继续,双方可和平离婚

第六条?补充条列?

一、双方老人的赡养主要经济责任归各自,处理夫妻双方均有责任以及义务。

??

???

第七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男或女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

????????合约自签署日开始生效,双方保证履行合约上条款,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双方家庭幸福和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男或女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双方老人的赡养主要经济责任归各自

债权债务 2019-05-14 06: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共同债务问题,一方面要有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面,如果你提出,对方认可,也可以;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也不认可,对此你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把房子给孩子等于增加共有人,山东这边只能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实现,而由于孩子目前一般没有财产,所以只能通过赠与的方式实现,因此需要其他共有人的签字,以及办理其他手续。
  •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1)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付债务;
    (2)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以及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付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工商业个体经营或农业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6)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当然,这在其夫妻两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债的关系,此可在其两方内部得以调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