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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张志林挂着某公司资质在泰州世纪新城做工程,我给张供的货用于世纪新城,现在张欠我31W,他以没没拿到工程款为由,给我写了一张欠条,但他没有资产(房子,车子),由于工程没结束,快要结束了,张又写了一张转让协议,同意用他在世纪新城的工程款还我的材料款,但只签了他自己的名字,问他要他挂靠公司的章,他说没有,现在甲方世纪新城不同意支付,甲方刚看到转让协议,他让我们用于买房首付,我们都看了房型,就房价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撕破脸说不同意不承认转让协议,我们实在没办法,想起诉又怕时间长,工程交付后更不可能了,麻烦律师帮我支支招

合同纠纷 2018-12-21 1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
  • 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有欠条给对方如对方拒不还款,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欠条是针对好友间的借贷凭证,陌生人之间请不要操作欠条条,不管是借款还是出借,陌生人间操作都有风险。 对于借款人来说:部分人在借款前会要求先付利息或者是操作补欠条,此时一定要核实清楚,谨防上当受骗。
    补欠条只有在收到款的前提下才能打,否则一旦打了补欠条条,便需要按时还款,因此操作前一定要核实清楚。
  • 债权转让可以是三方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欠条,也可以是债权人给债务人一个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书要写明债权人、受让人以及债权的相关信息。 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是合法有效的。
    在债权转让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债务人的观感,因为债权转让只需要对债务人通知到,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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