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主家让我给他家打包工作,但是没有签合同,我请另一个人帮忙干活,另一个人在施工过程中意外摔死。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劳动纠纷 2022-06-12 0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确定有以下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工地做事,摔死了,看出事的人是否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看出事的人与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还是我们说的包工头签订的劳动合同,与谁签的劳动合同,谁就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而其他的与之相关的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此时,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对出事的人的亲属的相应的赔偿和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眉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