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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属骑摩托车与另一名摩托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家属死亡,对方没有受伤。现交警队电话通知事故责任认定书我家主要责任(三七),并且说只要求对方象征性的进行赔偿。请问:

1.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否拒绝签字

2.这样赔偿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来赔偿

3.丧葬费是否算在赔偿金里。现交警队电话通知事故责任认定书我家主要责任(三七)是否应该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来赔偿

3.丧葬费是否算在赔偿金里。

交通事故 2019-05-26 0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交通行为人具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高度注意,结果避免等一系列义务。
    如果交通行为人发现交警的指挥有误,按其指挥通行有可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结果的时候,就应当履行其结果避免的义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方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
    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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