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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上诉离婚???我不想离婚??现在已经收到法院传票???马上要开庭了?我不懂程序。答辩状一定要交吗,还有一定要请律师吗

离婚 2019-01-08 0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有人到法院起诉你,法院将以传票的方式知会你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原告。传票一般会以邮寄形式传达给你,有需要的话(如多次邮寄不成功)就由法院工作人员将传票送达给你。法院会依据传票上的日期开庭审理该案件,如果你方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相对来说对你是不利的,另外就是如果法院判决你有还款义务,那么对方极有可能会申请拍卖你的房产,以抵充借款。
  • 法院通知你去领取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传票、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你不亲自领取或委托代理人领取,法院要去你家或你单位直接向你送达,或向你邮寄,你最好去领取应诉手续,最起码你得知道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原告所诉是否真实,不要轻易放弃你的诉讼权利。
  • 法院在给被告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中,会告诉被告应当交给法院两份答辩状的:“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原告已经起诉离婚,经过两次开庭后,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是否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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