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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通过微信漂流瓶将我的号码编辑成招嫖信息发布出去,我收到很多骚扰电话和黄色图片黄色信息,我不知道是谁,只是通过打我电话的人知道的是通过微信漂流瓶得到的我的手机号码,短信内容为黄色内容,我打了微信的客服电话,客服回应无法根据我提供的内容找到发布消息的人,这段时间天天收到骚扰电话和电话,已经严重困扰我的正常生活。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综合法律 2018-12-20 2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1.对于电话诈骗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
    2.接到诈骗电话,不要进行任何操作,直接挂断即可,如果有不慎操作或者个人信息的泄露,要及时通知银行冻结账户存款,更改密码,告知家人、朋友自己信息泄露,防止上当受骗。
    3.如果已经产生了严重后果,要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通常情况下,如果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举报该诈骗信息,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 财物被骗要及时报警 ,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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