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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一个网页上订购了一部手机,货到付款签收后发现该机与实际参数及配置和购买时严重不符。打电话给卖家,说有问题和售后联系,遂打电话给售后,售后说有问题可以维修及换机。强烈要求退货,售后说先发回去再解决。后来将手机及礼包一并发回。后来经查询,售后已签收,再打电话给卖家和售后一直无人接听。我想我是上当了。现有售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有销售发票,邮局的递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把钱要回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1-07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又因为无法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无法向销售者要求退货。
    但下列三种情形,仍可以要求退货:
    1、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
    2、有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销售者退货;
    3、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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