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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他要注册公司,要我做法人,该公司有进账,开发票等。是会务服务性质。法人章,公司章、财务章都归他管,因规避经营风险需要,由我做法人代表,但我却不参与实际经营,请问我的风险在哪里?如何规避?如果我签一份授权经营协议,是不是相关责任不需要我承担?朋友他要注册公司,法人章,请问我的风险在哪里?如何规避?是不是相关责任不需要我承担?

公司企业 2019-06-02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1,法人单位内部的承包合同,不能作为对外债务的抗辩理由,法人应当对外承当赔偿责任,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承包合同向承包人追偿 2,王一个人名义大的欠条要具体分析一,要看他当时是否在单位任职,如果离职期间个人大的欠条法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二,欠条所涉的货款或者财物是不是用于他的职务范围,如果用于职务范围以外单位不承担责任 3,王即使构成犯罪,其所欠外债也应由法人承担,单位所受的经济损失是加重对王刑事惩罚的根据
  •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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