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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您好公司要新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想让我担任名义法人注册公司只是用我名注册不参与公司任何事务请问我可以吗?如果注册名义法人存在的风险有哪方面?如何做才能规避风险?B请问我可以吗?如果注册名义法人存在的风险有哪方面?如何做才能规避风险?

公司企业 2020-01-29 17: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代表人代表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有哪些?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号码)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章程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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