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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05年买的房子,08年房产证过户,国土证没有过户,现在我家要把房子卖了,需要原卖家协助过户国土证,可是对方不出面,我想问的就是如果我单一方去过户可以吗?还有就是从新申请补办,可不可以。

房产纠纷 2019-01-07 07: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风险
    1、不能申请贷款
    我国实行的是产权登记公示制度,只有进行合法登记后才能真正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否则就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
    在银行看来,这类房子产权不明,很有可能出现纠纷,为了规避风险,自然不会通过贷款审批。
    另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不能进行继承、赠与、抵押等活动。
    2、房子被用来还债,购房人可能钱房两空
    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购房人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但是房主因为欠了别人的债,债主收走了房子用来抵债,遇到不讲理的房主就是不还你定金,买房人最后闹得钱房两空。
    3、房子被房主一房二卖
    要是遇到不讲理的房主,在没拿到产权证以前,房主有机会把房子卖给出价高的第三方。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各种证件以及手续齐备的,只是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这种情况的话,房屋的权人就不用那样担心了,因为房屋是属于合法的私人建筑。按照法律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待遇。
    而缺失的产权证不需要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的时候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该上交的费用,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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