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夫妻当时都不够年龄,所以未婚先育,后期我们及时补办了结婚证,孩子户口也已经上上去了,但是公司有管理计划生育这一块,对于我们这种情况,虽然说是未婚先育?,但是我们证件都已经补办,不知道公司知道后能否在以这种理由开除我,公司计划生育也是依照国家计生规定来办事,不知道我们是否违反了计生规定!我们夫妻当时都不够年龄,所以未婚先育,虽然说是未婚先育?,是否违反了计生规定!

离婚 2019-06-12 03: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户口办理的结婚证,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的伪造、使用伪造户口之人,可能还会被追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建议放弃这个念头
    2、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形下,伪造证件办理的结婚证,当事人本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也就是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双方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会依法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寄送至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本人及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无效的法定事由已经消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予以处理,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一方财产的除外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8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2条、第
    一、第二款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0条第四款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8条、13条、14条、15条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需要先领结婚证。其他相关规定如下: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规定的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