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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女儿没经过我同意,把我的住宅房屋三间,作抵押借款支付原借高利贷利息。七、八年前她借另一外地人在我们这里专门放贷人的40万,据说利息是4分,已经支付他利息100多万,到去年下半年连本带利又滚到190多万,他在告知已知道房屋手续资料已经被抵押出去的情况下,他还是要求我女儿把我住宅三间房屋再抵押给他,他只要求写个字据就行,他说他不怕的。就这样,到去年年底,手里有房屋手续的人争不到房子,就被后者占领了。?后者要我搬出去住,他说你不想死就别住来,我认为这都是我女儿的错,加上这些狠人,我确实也怕他们,就离家出走,租房子住在外地,由于我是首批独生子女家庭,就一个女儿,我今年66岁,无业,无经济收入,现在生活无依靠。女儿借的高利贷,利息每月就几十万,最近几年借高利贷支付高利贷利息,年底前她知道这些债务难以应付,外出逃避,现在不知去向。?现在公安要我找法院,法院要我找公安,折腾了2个月了。我主要是想问;1、房屋手续是我的,我究竟有没有我的房产权?我是想把房屋给前者,有房屋手续的人,后者不应该霸占,因为他明知房屋已经抵押出去,还要逼我女儿再写给他,他说他不怕,他对不对?2、为什么没有房屋手续的,也能被认同他有房屋权?有房屋手续没权???

现在他正在敲房子搞装修,据说他一转手、一装修,就定型,以后法院也不会插手,就认同是他的。所以他正在加紧施工,而法院和派出所都说不能干涉。这是为什么?作抵押借款支付原借高利贷利息。最近几年借高利贷支付高利贷利息,有没有我的房产权?

债权债务 2019-05-13 0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如果其所借债务为非法债务,法院是不会保护这样的债权的。如果所借债务为合法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购置房屋、赡养父母、抚养小孩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借款利率不能超过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法院不会保护,如不是用于上述用途,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其所借债务为非法债务,法院是不会保护这样的债权的。如果所借债务为合法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购置房屋、赡养父母、抚养小孩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借款利率不能超过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法院 详细>>
  • 对于借高利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借贷服务平台,但若在该平台借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的合法利率,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民间借贷定义是公民与公民、法人、其它组织间的借贷行为。其特点是方便、灵活,准入门槛低,节省时间。贷款本金、利息、还款时间都可以自由约定。但是民间借贷利率多少算合法呢。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新的民间借贷法规定: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说年利率24%(两分利)到36%(三分利)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走,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率会按24%算,如果未超过24%的肯定合法受法院保护,而超过36%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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