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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9日入职,2012年9月10日签合同,工作至2013年10月26日。

其中我觉得有问题的条款:

????1、本合同期限为2年。自2011年9月19日至2013年9月18日。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公司)?没有明确提出不签合同,则默认为?自动续签一期。如果有其他异议,则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

????这条能否视为无效?

????2、执行定时工作制和工作完成制。甲方(公司)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公司)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公司)保证乙方(本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公司)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本人)协商后可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本人情况:上班时间8:45,下班时间18:00,中午休息1小时,每日总做时间8小时15分,超出15分钟不知能不能要加班费?

??????????????周工作6天,没有加班费。这样本人是不是可以索要加班费,周六按200%的工资计算,月基本工资(不含餐补,电话补助,提成)/21.75天*2,为周六一天的加班费

????3、甲方(公司)每月提取乙方(本人)应收工资总额的10%作为风险预提金。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重大经济责任,由此扣除。每年底是将该年风险预提金扣除后的50%发给乙方(本人)。其他预提金在乙方合同期满三个月内返还给乙方(本人)。

????这一条应该是叫做收取押金,还是克扣或拖欠工资?

????4、当乙方(本人)在甲方(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公司)应当对为乙方(本人)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保险,其中包括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2011年9月19日入职,2012年10月开始扣保险;

????公司满一年后只买了养老、医疗、工商、生育,没有购买失业保险;

????

????5、如果乙方正常离职,则乙方保证金及工资在离职后3个月,到公司财务结算领取。

????这条合理吗?

???以上是我觉得合同有问题的地方,就这样的合同,如果是劳动仲裁,算不算无效合同?如果是无效合同,能不能要最近一年的双倍工资?

保险纠纷 2019-01-04 2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
    20.83天和
    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
    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200%×加班天数。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一般是按底薪来算 底薪(基本工资)/
    21.75(一个月
    21.75天上班时间)/8小时(每天8小时)=每小时工钱乘以加班小时(平日加班是乘
    1.5倍,周末加班是乘2倍,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
    比如上海1480元的底薪;1480除以
    21.75天除以8小时=
    8.50574712元一小时。
    平日加班是乘
    1.5倍;
    8.50574712乘以
    1.5=
    12.7586207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周末加班是乘2倍;
    8.50574712乘以2=
    17.0114942元加班一个小时该得的费用
    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8,50574712乘以3=
    25.5172414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1480元/
    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

  •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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