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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入赘女方家了现在赶上女方家那里拆迁分房和补助,都有我的,可是女方把补助和房子都写的自己名字,我要是离婚了我有权利要回分给我的房子和钱吗?并且我把户口移到自己家后过几年要是自己村里在拆迁我还可以分到房子和补助吗????谢谢我要是离婚了我有权利要回分给我的房子和钱吗?并且我把户口移到自己家后过几年要是自己村里在拆迁我还可以分到房子和补助吗??

离婚 2019-02-22 0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
    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1,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因为父母离婚而丧失
    2,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子女做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父母遗产的分配
    3,即使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仍然有权利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4,《继承法意见》相关规定:
    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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