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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浙江,我的前妻来自河南。我们的前妻离婚后已经六年没有支付赡养费了。现在我的钱有问题,想起诉对方。我应该在哪里起诉?我应该去另一方的法院起诉吗

离婚 2022-06-19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想离婚应该去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后,在孩子抚养费上发生纠纷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家中孩子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儿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子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儿子账户,直接划拨存款等方式,迫使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在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的或者而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同时,对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其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是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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