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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写个协议?写明两个人分居后财产?存款都归女方,?签字?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19-01-22 0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办理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同居析产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感情、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依据现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谋求一个在公平、公正和正义下的综合评定结论。
      关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关于婚外同居财产分割请参考!
  • 协议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约定,如果乙方不同意则双方达不成协议,因此双方不可能形成分居协议。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注意婚姻法上的“分居”跟普通人们对分居的理解有不同,能够成为离婚理由的分居满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因在两地工作形成的分居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 1,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3,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同居关系的,又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5,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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