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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赠送给男方的土地,在公证书上有注明说只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与他的配偶无关,土地的所有证件都是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后来也在这块土地上建了房子,那这土地是算是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后来建的房子呢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后来也在这块土地上建了房子,那这土地是算是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后来建的房子呢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2-12 0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的。
  • 参照《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时有效的,只要约定明确,民政局盖章,就具有法律效率的。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跟房子购买的时间和形式有关,具体如下:
    界定婚前房产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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