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朋友介绍到这个工厂做了十多天,去的前一天我那朋友也和相关主任说明我只是做临时,不知道能做多久?主任让他带我去了,我去的那天我也再度强调了我的情况,我不能确定我的工作期限,要是同意我就做,要定期我就走。她让先试试做着,但我这种情况工资每天多少钱?要看我工作后才能给我预算,我以前也从事过那些工作,我觉得可以就做了。我工作期间也算认真,没有出现任何错误,主任,老板娘都挺好。可现在我提出我不能再在这里工作了,我需要辞职,老板娘却变了个人,说辞职可以,但别找她要工资,我越想越气,我去时说那么清楚,我每天坐十几块车到她那里做十几个小时,走回去洗澡做饭吃了,每天半夜了才可以睡觉,现在告诉我,不给我结工资,找她不理,打电话不接。工友说上十几天不做了辞职在这里很难拿工资的,按法律也拿不到,说以前也有很多这样的列子。她又没有给我牵任何合同,我该怎么办?她有个女儿在这里读书,我用她要求她给我相对的劳动报酬,会是犯法吗?我不伤害她。但我这种情况工资每天多少钱?不给我结工资,工友说上十几天不做了辞职在这里很难拿工资的,会是犯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1-24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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