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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妻身体原因无法生育,2001年我和原妻收养一个女孩并在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2007年妻子病逝,2011年再婚,2014年准备协议离婚,妻子想收养之前我收养的女孩并要求我解除收养关系。问:我是否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改为由妻子一人独自收养?妻子想收养之前我收养的女孩并要求我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改为由妻子一人独自收养?

离婚 2019-01-19 2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另一种是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哪几种?第一,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入达成协议,可一起到当时办理领养手续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解除领养手续。
    第二,双方无法达成解除领养手续的,可由主张解除领养关系一方,到法院提出诉讼。
  •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者方式:一是协议解除;二是诉讼解除。  收养的协议解除  指根据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终止他们之间关于收养关系的法律行为。
    协议解除的协议可能有两类:第一类是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但需要注意的,若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应当取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二类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的协议解除。养子女年满18周岁之后,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自己可以对收养关系的存续作出影响,故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无法公共生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除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外,还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的诉讼解除  法定的解除情形: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要求解除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无法达成。
  • 解除收养一般需要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比如华侨在京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


    一、办理条件:


    1、依法在北京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3、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办理机构: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处。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境外收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包括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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