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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工作时间受伤。公司委托XX鑫按照工伤标准认定9级残疾。去年7月13日受伤的人员尚未得到处理。他去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老板不配合。他必须首先确认劳资关系,但老板的车是附属于其他公司的。劳动局打电话给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说他不认识我丈夫。我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06-22 11: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不影响工伤认定结果,确定是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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