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因建房问题他人亲弟兄3人到我家闹事,对我父亲辱骂,我随要求其离开,在拉扯时对方一人摔倒,

并撞倒我们一垛酒,导致碎了好几箱酒,他的上头上去了点油皮,他随诬陷我打他,后我就报警,警方来

后让其走了,20多分钟后他又返回大闹,我又报警,警方来了又让他走了。3天后对方找了30多黑社会混

混围堵我家并威胁我要砸了我家,(我父亲在家里开超市)我们关门堵窗不敢出门并报警,警方来了将大

部分人带走(跑了一些)。多日来我们到派出所询问他们亲弟兄3人酒后到我家来寻衅滋事及集结黑社会

分子围攻我们等事宜,民警袁美林接待没给我们任何回复。然而过了几天派出所民警通知我到派出所,我

到了派出所他不问我弟兄3人到我家寻衅滋事的事,也不问我他们集结黑社会分子围攻我们家的事反而问

我怎么打的他们。并且非让我承认我打了他,还说我不承认没关系只要是摔倒那人的2个弟兄说我打他了

,那我就是打他了,我听了很无语!!!

????在随后20天日子里我被派出所传唤了?4?次!我觉的不能用传唤2字用抓更贴切。派出所开着警车到我

工作单位里抓我4次!他明说就是故意要到我单位抓我的,要把我工作搅黄。在抓我的4次里前2次没给我

传唤证关押了我12小时,后2次给我看了传唤证关押了我24小时。在我被关押期间,派出所民警对我刑讯

逼供!非逼我承认我打人。我是被押坐在一个铁凳子上的!被带上了脚镣和手铐!派出所民警用脚后跟猛

跺我的脚趾,我的脚趾被跺的肿青!用厚厚的书本抽打我的脸,脸被打的红肿!(这一切如果派出所的监

控正常都能拍到,有看押我的几个协警也都在场看到)。派出所说如果我不承认打他们不赔偿他的医药费

,就要一直传唤我。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诉讼 2019-01-02 08: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能性如下:
    1.扰乱社会秩序;
    2.故意伤害;
    3.不构成犯罪(当事人轻伤以下)。1和2是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判刑;3的话就是构成扰乱治安,可能会罚款,拘留,或者带所教育。所有的3条都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在造成你的财产损失和他人的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您好,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很多人因为一时受气或者想要侮辱他人,便通过发信息的方式对他人进行辱骂。发信息辱骂他人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发信息辱骂他人有可能会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信息辱骂他人违法吗?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上述规定,多次发信息辱骂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相关知识介绍——关于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行为人犯本罪的主观方面以及客观上所造成的结果的严重程度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最高判刑不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所谓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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