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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短信说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说新浪公司起诉我故意扰乱活动,还叫我与法院取得联系,否则对我进行刑事拘留,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12-26 1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案情, 法院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涉嫌贩卖毒品罪,要根据涉案毒品的种类、数量、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量刑。
    逮捕前的先行拘留最多37天,逮捕后到开庭一般要3-6个月,经批准还可以延长。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索赔合同违约赔偿的起诉需要确定起诉法院的方法,方法如下:
      
    (一)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
    1、如果法院已判决并已受理了原告的强制执行申请,那么法院可以拘留被告。
    2、《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6项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拘留被执行人,即被告。因此,只要原告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并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是可以对被告采取拘留措施的。这是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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