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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爷10年前把他的农村房子卖了,没有过户,有卖房协议和证人签字,姥爷现在去世了,房子要动迁我们能到赔偿吗我姥爷10年前把他的农村房子卖了,有卖房协议和证人签字,房子要动迁我们能到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19-02-15 04: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应慎重对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3.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 农村房屋买卖之后,不少朋友以为万事大吉,不需要再费心办理任何手续。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城市房屋一样,农村房屋也是有房产证的,因此,买卖农村房屋之后,也需要记得办理农村房屋过户。  
    一、农村房屋过户在哪儿办理?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首先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  
    二、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三、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房屋过户,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由于各地市的规定不同,办理农村房屋过户的,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国土所等房屋管理部门。需要提醒的是,在购买农村房屋后,一定要记得去办理农村房屋过户手续,不要因为一时省事吃了亏。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一,继承如果成立,就跟拆迁没有关系,如果拆迁在当事人死亡前,没有发生,那就不涉及继承,如果已经发生,就按其他遗产一样来分割就可以,这个跟房子动不动迁是没有冲突的。
      二,继承开始后,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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