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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缴了生育保险,就可以不发产假期间的工资吗?而且产假期间的社保个人部分还要自己缴纳?

保险纠纷 2019-01-09 21: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保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即是指: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其具体的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 社保个人账户的是独立自然人在当地社保中心开办的个人名义的以社会保险为福利待遇的个人账户号。以广州为例:广州社保个人账户——医疗账户的钱怎么查?  说明:广州社保个人账户的钱包括医疗账户的钱和养老账户的钱  医疗账户的钱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
    一、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  个人所缴的医疗保险金为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  说明:广州医疗保险金的缴费基数标准范围为: 最低:2725元/月-——最高:13623元/月  。 第二,用人单位规定缴纳的纳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①、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是按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的1%打入你的个人账户  ②、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是按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的
    1.4%打入你的个人账户  ③、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是按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的
    1.7%打入你的个人账户  举例:①如果你今年30周岁,你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公共是400元,这个400元是包括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那公司规定纳入你个人账户的钱为400×1%=40元  怎么知道交了多少钱的基本养老保险?  备注:广州市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为4541元。  养老账户的钱主要组成:  分二种不同的情况  a、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也就是低于2724元的。就按照工资的按60%缴纳,单位20%、个人8%,其中共11%划入个人帐户(单位3%、个人8%)  举例:如果小王的工资为2500元,则他划入个人账户的钱为:公司缴纳的费用+个人缴纳的费用=(2500×60%×20%×3%)+(2500×60%×8%)=9元+120元=129元  b、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高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以上部分不计征,单位20%、个人8%,其中共11%划入个人帐户(单位3%、个人8%)   
    3、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在哪些方面使用呢?  第一,本人的门诊、急诊费用。  第二,定点药店的药费。  第三,住院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包括起付线和自己承担的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  第
    四、不够用的部分全部由自己负担。  特别提醒:以上均为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的计算方法,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
    7.5%,退休之前没有个人账户。
  • 个人怎么缴纳医疗保险,首先,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医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其次,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参保生育保险才可以,医疗对生病进行报销。第三,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你可以申请单位参保,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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