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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内不慎将邻居张女士家小狗轧死,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已经包赔她1000元钱。该邻居而后又将我的小狗偷走、后经民警调解将狗要回,从此该邻居张氏见面就骂,一连数日不止。其后我的弟弟恼怒下将狗屎摸其一脸,(弟弟有多年精神病史)张氏大闹不休、后向派出所报案、立案、提交了腰部损伤2级轻伤鉴定,(弟弟和我们任何人没有一个对她实施殴打行为)。

对张氏提交的这份轻伤鉴定,我们该怎么办?派出所在没有调查弟弟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立案并通知我们向张氏赔偿医药费2万元,否则就刑拘!

劳动纠纷 2018-12-24 14: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主要的程序有: 1,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并可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或拘留或逮捕。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2,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起诉。 3,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并判决。 4,判决生效后,对罪犯执行刑罚。
  • 派出所立案,应将立案通知送达受害人或者报案人,而不是送给双方。  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应在案后三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不立案通知送达报案人,如果报案人不报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复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此外,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 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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