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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合同中有一条:如果乙方到租赁期限不还车,联系不上,或者恶意拖欠租金,抵押车子;甲方将把乙方个人信息发布网上(包括照片,身份证等信息)。合同内写明乙方同意此条款,并且不得追究甲方侵犯隐私肖像权,按指纹签字确认。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把乙方个人信息发布网上。是否违法?

刑事辩护 2019-01-02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租汽车营运权的年限的,一般为8~10年,各省市地区不同的规定有所差异,以当地交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为准。比如,从2013年1月1日起,新版《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明确出租车营运权期限为8年,期满后终止,营运权证也将被注销;营运权到期后可申请重新配置。
    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 对于设备租赁的期限:
    1、如果能够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折旧年限应为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2、如果不能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折旧年限应为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一般为租赁期限)。
  • 您好,若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约定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汽车临时租赁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需提前一天以电话的形式预约,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车型和租赁车辆行车的全部路线,行驶所需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同意的内容填写在《深圳市琦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上,并用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确认。
    乙方随时可以核对《深圳市琦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填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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