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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6月进公司,签了2年合同,到了2010年4月底公司被收购,更换新公司名字,在一切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为期2年,合同上把以前公司的司龄转入现在公司,到了2012年4月又签了4年的合同,今年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了,现在要签新公司的合同,在合同到期时间不变的情况下,要让我签解除和之前公司的劳动合同协议书(之前合同到2016年)再签新合同,我看了一下新合同,上面有一条是把之前公司司龄计入现在公司司龄顺延计算,是否可以签?到现在我已经在公司做了好几年了,却经历了3个不同的公司(每次新公司签合同上都写了之前公司司龄算如现在公司司龄),如果下次合同到期后和现在的新公司不续签,我是否能拿到从08到现在的补偿金?今年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了,是否可以签?是否能拿到从08到现在的补偿金?

公司收购 2019-05-29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根据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拿有关证据去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支付您每月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一年以后还未签劳动合同,您和单位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直接拿相关证据去仲裁。

  • 1.公司到期后不续签合同,但未作出与员工解除合同的决定,则员工与公司仍有劳动关系,可以从没签合同次月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员工不需要找公司主动签合同,如果公司不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如果在到期后不与员工续签合同且辞退员工,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补偿金。
    2.公司调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不同意,公司强行调岗,可以收集公司调岗的相关决定、通知等作为证据,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以上两项需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调岗通知等证据。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你好,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事实上,如果不想再继承在该企业工作了,想拿到补偿金,比较容易。不仅如此,还有加班费、代通知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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