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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3月12日向本地法院起诉离婚,可是到至今法院都没有送达传票是什么原因

离婚 2019-01-15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如果你收到法院离婚传票后,应该按照开庭时间准备应诉,并在举证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也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对方没有以上应准予离婚的证据,你也表示不愿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对方须在第一次起诉半年后重新起诉离婚。
    我国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所谓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向法院起诉更是每个人的权利。
  • 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主要有六种:一是直接送达,即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二是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三是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四是邮寄送达,是指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五是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仅对军人、被监禁和被劳动教养的人适用)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最后是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起诉。
    从事故发生后,如果有人员发生的伤害,应该从伤者痊愈后,一年之内为诉讼时效期限。因为,人未伤愈,其费用无法固定,所以也是无法对诉讼标的作出明确的提出。
    终止治疗的一般一年内为有效时效、依然继续治疗时效适当延长,直至终止治疗。
    《民法》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期限是一年。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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