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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我09年生了一女孩?上了户口当时没到年龄办不到结婚证现在办理了结婚证?想生2胎?办准生证他说第一胎没罚款???请问现在罚款多少?有没有相关规定罚款标准?

离婚 2019-03-28 09: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到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2、持盖计生办盖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照片以及医院诊断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仅供参考!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 未结婚,未生育,领养一小孩,办不到准生证,因为那是夫妻两人才能办的,你没结婚。这个情况应该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要求小孩是14周岁以下的。还有甚么不懂的,可以自己在网上找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上面对收养做了很明确的规定。
  •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其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十二条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
    (三)经市(地)政府(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四)特殊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三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子女,按照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倍,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九条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对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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