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再婚前,我们双方各生育了一女孩子,丈夫的判给了他前妻,我的跟我,现在我们再婚后又生育了一女孩,但是没有办理准生证,请问一下,这样的孩子怎么才能上户口?现在我们再婚后又生育了一女孩,但是没有办理准生证,这样的孩子怎么才能上户口?

离婚 2019-02-04 1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再婚可以办理准生证吗
    1、如果再婚的两个人在前一段婚姻中都没有生育孩子的话,那自然是可以办理再婚准生证的,而且与初婚办理准生证也是没区别的。
    2、如果再婚夫妻其中一个人在前段婚姻中已育有子女的,但另一方没有生育子女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办理准生证,而且这个准生证就等同于生育二胎。
    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明有:生育申请、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
    3、如果两个人在前一段婚姻中都育有子女的,那就不可以再办理准生证了,因为这就等同于生第三胎,这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 再婚前,你有俩孩子,再婚配偶无子女,这样情况,需要依照你本地规定,到你户籍所在地计生办,事先办理三孩子女准生证,取得准生证,就可以再次生育,例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再婚夫妻办准生证所需的证件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生过孩子的要孩子户口本,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原籍地生育信息证明。办理程序,到计生办领取生育申请表填写,到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到乡镇计生办签字盖章,到计生局办理准生证。
  •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其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