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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接孩子放学而和别的小孩妈妈发生口角打架,最后那位妈妈竟拿刀从背砍伤我的小叔造成2级轻伤害

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刑事辩护 2018-12-21 16: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小孩打架受伤怎么办?根据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1、刑法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 刑 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据上述规定,不知你说的未成年人是多少周岁,如果满16周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就应付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学生8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学生8岁以上)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损失。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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