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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地一家私人医院上班,上班半年后单位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上了保险,现在一年了,单位调我去别的科室,我不想去,而且孩子老生病,目前已请假一个月,想辞职,需要交违约金么?调动我的岗位,那我可以立即辞职么?单位不会同意我辞职,单位好多走的也拿了违约金,我们的执业证件和合同都在医院扣留了,怎么办最好啊?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21 2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一般说来,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是具有任意解除权,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正式员工,协商不成,可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随时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以上是关于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的回答。
  • 员工合同到期,那么在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属于劳动合同终止,员工需要直接通知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即可,单位需要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在15日内办理好社保转移工作,并且给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员工并不需要再向社保中心办理离职手续,由单位办理好即可。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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