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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朋友家打麻将,打完了去茶水间喝茶,旁边看打麻将的人就说脏话,骂人,被我妈妈听到,两个认就斗嘴起来,然后我妈妈跟她吵了几句就走出去了,结果那个女的就冲出来打我妈,两个就打了起来,那女的拿着高跟鞋就往她头上敲,听围观的人说,我妈妈直接就被压倒在地打,根本就没有什么还手的余地,给我妈打的满地都是血,头上缝了10几针,那女的根本就没有什么伤,现在也跑来医院装病住院,请问现在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呢??我看网上说,涉嫌故意伤人罪,应该先抓到派出所去进行拘留,但是现在派出所一直没有动静,怎么办??

当时现场,我妈妈已经倒在地上,没有还手的余地了,骂个人还用高跟鞋敲打头部,构成犯罪吗???那女的根本就没有什么伤,请问现在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呢?涉嫌故意伤人罪,构成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5-20 0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问题 1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易区分:一是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二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区别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⑴对于突然实施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确定或者顾他人死伤的,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杀人罪;⑵因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除了明显具有杀人故意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定罪;⑶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确实无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着疑罪从宽的原则处理。
  • 精神病人故意伤人如何处理?
    精神病人分为三类,刑事责任不同:
    (1)完全性的精神病人(无法辨认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类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时而精神正常,时而无法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类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你好,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2016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要看伤害造成的后果,如果是轻伤或者不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被告人认罪、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等,可争取缓刑。
  •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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