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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即将毕业。我?准备?换个姓名,如果只是更换身份证信息,学籍信息不同步更改那么学位证书姓名就不会改。考研去了新学校,那么去了新学校后,学生卡之类的新生信息应该是跟学籍同步的,如果使用新名字肯定会出现很多状况。?那么我如果要更改学籍信息需要怎么做以及要注意什么呢?(最好是学籍信息就改掉)?再退一步,找工作的话,在公司的相关信息(比如档案(有另一份档案吧?)?)想要跟身份证的信息一致,又需要怎么做呢?

教育 2019-01-02 0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 变更身份证内容需换领身份证,换领身份证的时限是从受理之日起城八区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其他区(县)十二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下面,关于办理身份证的知识内容。   
    一、受理   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证”有效期满、登记项目变更或“二代证”损坏);   
    3、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卧病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核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3、派出所承办人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4、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二代证”及现场取像(扫描)照片,打印《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三、审定:同审核标准。   
    四、告知:派出所承办人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旧证及领取证件时间。   
    五、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城八区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其他区(县)十二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六、收费标准:换领证件每证20元,损坏换领每证40元。

  •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应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本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否则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  
    3、基于被“注”销的户口而获得的相应待遇(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过户到本人未被“注”销的户口上的,只能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重新申请;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销”户证明等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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