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泸县喻寺镇赵南村村民关德元‘故意毒杀死自家老人,不但严重犯法,而且从良心都过不去,老人9十岁了,帮她理整家务,带小孩等等。最后得到结果是非常残忍杀死。良心何其毒也!这样的凶手应该受法律严格处理死刑罪!地方官员也是雪上加霜,送上门的死刑犯,不但当时沒有羁押。反而放走,并且随意注销死者户口,从中受贿,在刑法上巳经够成什么罪?按照事实说话,就是杀人越多越好,有钱就可以杀人。这样的凶手应该受法律严格处理死刑罪!并且随意注销死者户口,从中受贿,在刑法上巳经够成什么罪?

综合法律 2019-05-20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
  •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与贪污罪一致,判决书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做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第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你好,这种情况是否按受贿罪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如果因自身或与其受贿相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请托人款物后,不是只要退还给对方就可以不按受贿处理,如果行为人收受财物后,听到消息,担心事情败露,将所收受的款物退回,则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