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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很困惑,因为我老公是军人,我们经常都是异地分开,感情不稳定,而且经常吵闹。我现在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生下来一直是我娘家人和我在带,但是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们按揭买的,首付款有他的钱,但是我们女方出了几万块。现在老公快退伍了,他的习惯性格越来越觉得和我们不合,老是争吵,导致我现在没有心思再过下去了,我们没有什么其他出现第三者什么的,如果我提出离婚会不会损失什么?

离婚 2018-12-25 23: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6、 离婚一般涉及到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解除婚姻关系,二分割共同财产,三是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首先你要确定你愿不愿意离婚。如果是同意离婚的,建议保存好对方婚姻中过错的相关证据,这样分割财产时对你有利。如果不愿意离婚的,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你们感情尚未破裂,这样对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很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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