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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想离婚,但是夫妻有一工厂,虽不是我经营,但法人代表是我,由于厂房面临拆迁,办不了法人登记,丈夫又不想让我注销,那样他的损失太大,我们协议离婚,关于厂子的关系要怎样才能保证我和他们没关系,钱我一分也不要,我怕离婚后这也麻烦,离婚协议该怎么写。谢谢!

离婚 2018-12-24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婚后双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另外,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但应考虑到婚后你们共同支付房屋按揭款,男方因给你补偿。离婚协议内容的确定,应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一致的,到法院起诉离婚。
  •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内容:(百度文库有很多范文,可以参考一下)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 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
    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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