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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7点多,由于同行竞争引发冲突,对方先动手打人,之后发生打架,对方受伤不愿意出院,而现在伤情鉴定报告没有出来,我方被当地派出所拘留到现在还没有出来,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12-21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申请,以及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对鉴定意见有疑义的,可以将鉴定意见送交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意见。必要时,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
      第二百四十五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
      
    (一)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二)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三)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
      
    (四)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五)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补充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百四十六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 1、鉴定只是受伤程度的鉴定,和劳动合同解除没有必然联系。
    2、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法律,有的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才有赔偿,有的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合同,是主动的行为,不是被动的解除,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积极的行为行使才能解除,而不会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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