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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不知道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交了3万的定金,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发现该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现在房东希望我支付大部分房款,用于清偿银行的抵押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办理顺位抵押登记能否保障我的权益?我在不知道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用于清偿银行的抵押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办理顺位抵押登记能否保障我的权益?

银行 2019-02-17 05: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
    (一)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二)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三)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四)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首先,在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你没有法律责任,你不用替买房人还款。因为你和买房人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本案中就是买房人)。
    其次,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借款人如有贷款要求,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凭借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一般来说,按揭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了,所以不具备完全的产权。
    但是期房不同,期房的抵押物是期房,也就是说房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抵押人还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银行预估借款人未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力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 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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