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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跟他谈恋爱他说缺钱做生意让我帮借钱,我开始借不到后来他说使我帮他借高利贷,他说他来还,当时高利贷利息很高,一个月需要4万的利息,之后她拿了钱就没管过每个月的利息问题(我打了很多电话给他让她还利息他都说没钱),后来高利贷找来家里被我爸妈发现了.迫于无奈之下妈妈把房子卖了还了36万的高利贷利息加借款,然后找到他本人写了借条加上他问我家里借的钱一起40万,可是现在借条还有一个月到期了,打电话给他就一直说下个月就是不肯还钱,最后次打给他,他竟然不承认借了那么多钱说是只拿了16万.请问我要怎么办?另外的20万全是高利贷利息,当初写借条给我们的时候已经说清楚了,他现在不认账也不想还钱,我该怎么做??当时高利贷利息很高,请问我要怎么办?另外的20万全是高利贷利息

债权债务 2019-05-11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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