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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舟山人,因3年前家中建房,将此工程以半包式交给xx做。当房屋框架造好后,我写下一张欠条给承包商,内容如下:今有YY建房,欠xx工程款叁仟元整,等梅季过,房屋无渗漏,本人应向xx付清余款。欠款人YY。后因装璜,又将工程交给了xx,但xx请来的师傅不具备资格,给我家地板砖贴的一踏糊涂,高低不平,空心地砖有10多块,每块空心面积达百分之30,其中有两三块已经从一头翘起。我多次催促承包商来给我修整,但承包商不于理睬。我也一直没给xx付清余款。3年后的今天,承包商以欠条为据,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偿还余款,并付利息。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请名师指点,我该怎么做???跪求!!!!!!!!!!!我写下一张欠条给承包商,本人应向xx付清余款。我也一直没给xx付清余款。3年后的今天,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债权债务 2019-05-27 13: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程欠款作为民事纠纷,行政机关是无权做出强制性还款处理的,因此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还是通过起诉寻求司法权力的救济,那么建筑企业如何清收工程欠款?
    (一)充分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实践中,由于工程欠款拖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承包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一般不可能不催要工程款,但是由于部分承包人缺乏法律意识,没有保留自己提出要求、主张权利的证据,而导致其起诉因为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
    (二)诉讼前争取与发包人签署还款协议。在工程欠款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发包人有可能提出诸如工程延期、工程质量、工程量大小、竣工验收等各种问题作为抗辩理由,但是起诉之前承发包双方在协商时,对立情绪较小,发包人甚至主动表示愿意订立还款计划。
    承包人应抓住时机,力争在双方已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和发包人签署还款协议。
    (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许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执行不能到位都是由于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为了给将来胜诉后的执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承包人必须未雨绸缪,在起诉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和办法,摸清发包人的财产线索。
  •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 1、欠钱没还,债权人约定高额利息,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纠纷;
      
    2、根据法律规定,每月利息不能超过2%,实际欠款10000,则利息应当不能超过200元;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有效欠条的书写,应当注意如下各项:
    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 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这些内容反映在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
    2、形式注意事项。
    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
    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蓝黑墨水,黑色水笔亦可。若用 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亦可能为别有用心者利用化学制剂涂改制造良机。
    3、标的物应写清楚。
    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
    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 纠纷。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笔者已见过多次;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会骤然巨变。
    4、内容表述要清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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