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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是高三的复习生,昨天因为她的同学给她把网购的书包送到家里来,被邻居看到了,而我家和邻居家向来不和,这就造成邻居在我家外面骂什么你女儿考不上大学都是因为在学校找野老公之类损害我妹妹名誉和身心健康的话,严重影响了我妹妹的复习。这该怎么办?昨天因为她的同学给她把网购的书包送到家里来,这就造成邻居在我家外面骂什么你女儿考不上大学都是因为在学校找野老公之类损害我妹妹名誉和身心健康的话,这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3-12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扩大了损害的应该由扩大损害者承担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在前例中,在起初的发生伤害过程中学校没有过错,本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在伤害发生后,学校有责任立即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但是,在发生伤害后,在场的老师却未能及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治疗,而是用很长时间到处找摔伤学生的家长,结果耽误了治疗,使学生的伤害更重,痛苦加深。对此,学校有过错,应当对此部分承担部分责任。
  •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三是刑事责任。
  •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因此,被侵害人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其因为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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