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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有一个兄弟?,就是我的叔叔!在08年的时候。因为患病不幸去世!?当时他在乡下有个房子!还有县里也有套房子!我叔叔有个女儿!是独生女!可是我们这里有个习俗说女儿不能给父亲送终!我爷爷就让我过去给他当儿子!?《我家里有两个兄弟一个妹妹!我是小的》?可是我婶婶不让怕我要他县城房子。(我们那时候乡下房子不值钱现在要开发拆迁了)??我妈说她不会要他县里的房子的!他也说乡下那个房子就给我了!当时我几个亲戚都在场作证了!?在去年我爷爷去世的时候因为患的是肺癌几乎不能说话!没把事交代清楚就走了!??导致现在我婶现在回来闹要乡下的房子!?(她已经改嫁了,还有了孩子!)他说要去起诉我们家!她要争的那个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爷爷的房子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现在闹的家里一片狼藉!吴律师我家人到底改怎么做呢!她要争的那个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爷爷的房子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吴律师我家人到底改怎么做呢!

离婚 2019-05-13 1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其他证据 房产属于您伯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
    再次简单说明几点,如果有需要可以具体交流: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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