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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我的前男友借了我两万块钱,因为那个时候还是男女朋友关系,所以没有打欠条,去年他只跟我还了两千块钱,剩余的钱一直到现在都无心还我,每次要他还钱,他都找各种理由!虽然没有打欠条,但是我去年跟他打电话要他还钱的时候,用手机录了音,还有以前跟他借钱的时候,在银行打款的单子也还在,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把钱要回来?

债权债务 2018-12-28 1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签借条,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 用人单位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请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我国原则上实行刑民分开,有欠条的债务纠纷一般不会变为刑事案件。债权债务问题尽量用法律来解决,详细的债权债务法律条款条例华债网更为详细。但是,如果债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获取借款后,根本没有归还的意愿和打算,可能涉嫌诈骗类犯罪。
    如果债权人依法起诉债务人并获得生效判决,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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