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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借我一万块钱,打了欠条,现在期限已经到了他也不还钱,我能起诉他吗,怎么起诉,起诉费用是多少,谢谢。打了欠条,现在期限已经到了他也不还钱,我能起诉他吗,怎么起诉,起诉费用是多少

债权债务 2019-02-26 2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则抗辩权产生,胜诉权消灭。所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主张债权的,一旦被告(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原告就败诉了。但这时对方(债务人)如果仍然将钱还给债权人,那么债权人也不构成不当得利,但这种可能性不太大。第
    二、债权人得想点办法。软磨硬泡,约几个别的朋友,一起喝几杯,让债务人象征性先给个几百,几千。若债务人答应,则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又回来了(时效中断后重新起算),这时债权人再提起诉讼,便可得到法院的支持(注意收集还款的证据)。
  •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为20年。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一般也就是欠条出具之日,期限为2年;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则是有区别的,借条的诉讼时效远远长于欠条。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必要的其他必要费用缴纳??
    (一)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这些费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这些费用也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交纳,不能按实际支出计算交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出差补贴不应由当事人负担;??
    (三)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按实际成本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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