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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借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如果他还不起,我负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2019-03-28 1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子担保涉及很多问题,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举个例子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在贷款人不能清偿到期本息时,借款人可以向你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也就是说,法院可以把你账户内的钱在判决生效后先行划拨给借款人,你则可以另行向贷款人主张要求偿还。
    因为担保是要承担责任的。一些贷款人为了让担保人承担更为完全的责任,会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的。但是,你在担保签字时尽管是你一个人签字,仍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
    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就是要负责还款,同时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可以处理抵押的财产,扣除你的滞纳金、违约金、催收费用,当你已经没有可执行财产时,,或者其它担保人可执行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本金时,法院会出具判决,银行依据这个判决会将这笔贷款列为坏帐上报核销的。同时银行还会将你列入不良记录中,同时也列入帐销案存中,待以后你有能力了继续追讨。
    如果其它担保人为你偿还了贷款,还要另案起诉你,因你已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就只能判决你今后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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