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我这个是现在女方要提出分手,我不愿意,孩子2岁多了,没有结婚证,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2-24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地区差异,具体的收费原则为: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需要离婚,按分手处理,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1、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攀枝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